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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1月7日在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时间:2013-01-08  作者:许治安  新闻来源:淮南检察网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五年工作回顾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五年。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着眼于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团结一心,奋发进取,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不断加强,在锐意改革中深入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法律监督工作全面推进

2008年,市检察院根据市委提出的维护公平正义、深化平安创建的政法工作要求,确立了“围绕服务大局,突出履职办案,强化内部管理,着力创新发展”的新时期检察工作思路,以此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工作。五年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五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824人,同比上升6.9%;提起公诉9004人,同比上升40.3%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禁毒禁赌”、“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307人,提起公诉4084人。

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41,提起公诉261人。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深化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检企共建、跟踪帮教等活动和普法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治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努力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平安淮南”建设。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尽量缩短办案时间,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试行回访帮教、亲情会见等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过失犯,以及因亲友邻里纠纷引发、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共依法决定不批捕1378人、不起诉649人,同时,依法对51名刑事被害人给予了困难救助。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认真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五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95人,同比上升6.5%。已被判决有罪297人,同比上升86.8%

突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加强统一指挥和协调,对重大复杂案件由市检察院督办领办、派员参办或异地交办。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大案181件,同比上升30.2%,百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5件,同比上升50%;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51(厅级干部2),同比上升264.3%。大案占立案总数的64.9%,同比上升15.8个百分点;要案占立案总数的12.9%,同比上升9.1个百分点。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39万元。

集中查办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注重深挖窝案串案,立案侦查发生在煤炭、电力、医疗、教育等行业和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137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120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立案侦查行贿犯罪51人。

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以贯彻落实中办发《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为契机,加强线索管理,强化工作协调,加大办案力度,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59人,同比上升34.1%,其中滥用职权12人,玩忽职守28人,徇私舞弊9人。依法同步介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69起,立案侦查10人。深入开展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23人,有力地促进了依法履职、公正执法、廉洁司法。

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健全预防工作内外部协作机制,加强对职务犯罪原因、特点和规律的分析,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设性意见72件。加强个案、类案分析,针对公共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35件,帮助相关单位落实内控措施450余项。开展宣传警示教育849次,接受教育的达12万余人次。健全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开展查询6200余件次。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实效,努力做到严格依法、客观公正。

认真履行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五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98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524人,追加起诉304人。

认真履行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42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安全检察260余次,安全防范检察180余次,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等25人次。健全纠防超期羁押工作机制,2008年以来保持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

认真履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依法提出民行抗诉8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2件。注重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督促、支持有关单位提起民事诉讼394件。同时,耐心做好1041起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司法权威。

集中开展专项诉讼监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保护知识产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围绕营造“放心、安心、安全”的市场投资环境,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围绕规范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开展打击“牢头狱霸”专项检查,以及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围绕解决量刑尺度不一,统一执法行为问题,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专项检查等。这些专项工作的开展,增强了诉讼监督实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凸显了检察监督的刚性。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始终,注重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拓展检察职能。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开辟检察论坛,开展在线访谈,开通12309专线电话,提供网上举报、申诉和案件查询服务。推行检力下沉,在部分乡镇、社区设立检察联系点。开展下访巡访,倾听基层群众呼声。五年来共受理举报2040件、控告706件、申诉1176件,其中,两级院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4061429人,批办398件,均依法按程序办结。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万案件评查”等专项活动,强化质量管理,审查、复查息诉各类案件317件。把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等涉检信访案件作为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层层落实包案责任,依法处理涉检信访案件37件。加强法律监督说理工作,一批疑难积案得到妥善解决。市检察院、八公山区院、潘集区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二)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执法办案水平稳步提升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执法程序,强化监督制约,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升。

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健全完善侦查工作一体化。成立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整合检察资源,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实行公诉工作一体化。建立市和县区两级检察院公诉工作联合机制,切实提升公诉质量和指控犯罪效果。推行侦防一体化,建立罪案线索优化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预防实效。探索开展民行一体化,优化办案结构,激发基层院工作活力。实行涉检信访工作一体化,推行首办责任制,落实责任倒查制,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能力。

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坚持树立正确的执法导向,及时制定《规范化工作手册》,积极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深入组织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以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活动。认真开展公务用车管理、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物处理情况专项检查以及撤案、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工作,一些执法不严格、不文明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执法活动步入较为规范的轨道。

完善检察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动态监督考评机制。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行网上办公办案、公文传输。健全检察业务决策管理机制,修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程,配备专职委员。完善检察队伍管理机制。推行干部制度改革,采取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一批中青年干警走上领导岗位。大力推进“阳光检察”,建立健全重要事项通报制度,民行抗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渎职案件拟不立案公开审查听证制度和审查逮捕案件“听取律师、听取侦查机关意见”双听取制度,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不断扩大检务公开范围,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

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全市16名人民监督员统一由市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选任,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外部监督。共有79件拟撤案、不起诉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规范侦查讯问工作,全市检察环节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积极推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监督,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执法人员和执法办案重点环节的监督。开展办案质量专项检查,落实无罪案件逐案分析、公诉案件质量预警制度,促进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队伍整体素质明显增强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根本,不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理论武装贯穿始终,深入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王世杰等一批心系群众、爱岗敬业、公正执法的先进典型,39名个人和27个集体获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和考核。推行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上级检察院党组派员参加下级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深入开展巡视工作。两级院检察长和班子成员作出廉洁从检承诺,接受广大检察人员和社会监督。

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强检战略,大力推进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联合举办检察业务培训班,建立国家检察官学院淮南教学示范基地,邀请专家教授对干警进行素能培训。共开展专题培训176次,举办岗位练兵367次,培训检察人员5078人次。着力缓解检察业务骨干缺乏等实际问题,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活动,选拔业务尖子20名、办案能手40名。大力推进“文化育检”系统工程,积极组织开展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监督员、文明接待员和优秀调研文章评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检察文化活动,广大检察人员的文化素质不断得到提升。五年来,市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市创建文明行业先进集体、全省“文明单位”,并被省检察院授予“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

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认真贯彻《廉政准则》、《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检察纪律,对影响检察形象的害群之马,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坚持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强化基层检察院业务、队伍、保障和信息化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选齐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选派业务骨干到基层锻炼,努力从人力、物力上充实基层。对干警坚持“严管厚爱”,注重提高基层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大力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加强检察宣传,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凤台县检察院、潘集区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被授予“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机关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会议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履行了检察职能,完成了工作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有些法律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检察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检察队伍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仍未杜绝,影响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形象;一些基层检察院检务保障不力和检察官断档问题仍然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的发展。对于这些问题,市检察院将予以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五年来,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必须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着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探索检察工作运行规律,不断破解难题,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必须坚持一手抓办案、一手抓队伍,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必须坚持强化自身监督,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三、201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已经正式实施,检察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推进我市转型发展、加快崛起进程,构建和谐淮南、美丽淮南和法治淮南作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教育和引导两级检察机关找准检察工作定位,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不断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推动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致力于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积极履行批捕、公诉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牢固树立和谐执法的理念。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三)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致力于促进反腐倡廉

全面贯彻市委、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发生在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查办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致力于维护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违法和侵犯人权的问题。坚持把诉讼监督和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

(五)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致力于维护人民利益

坚持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突出查办和着力预防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犯罪案件,促进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使检察工作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到维护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上。

(六)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致力于提高执法公信力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检察机关思想理论建设、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的作风建设,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促进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坚持从严治检,着力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深化检务督察,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强化执法办案责任,确保公正执法和文明办案,加强调查研究,着力推进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不断开创淮南检察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我市检察工作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团结一心,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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