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6日在淮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新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新冠疫情防疫战、夺得抗洪抢险胜利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适应形势发展、转变监督理念、破解发展难题、补齐履职短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克服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26件1127人,依法批准逮捕702件926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2395件3266人,依法提起公诉1815件2531人;
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65件、公益诉讼案件353件,提出刑事、民事抗诉26件,发出检察建议205件。打击犯罪坚决有力、诉讼监督扎实有效、护卫公益主动有为,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37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市院连续三届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突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
将政治建设作为建检强检第一要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抓手,制定《中共淮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检察工作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的规定》,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汇报60件次,及时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及对检察工作要求,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保证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其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对两级院内网、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业务办案系统等意识形态阵地开展经常性巡查检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净化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做到学习到位、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引导检察人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
严格履行党组政治责任。积极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市院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和基层院党组书记定期开展政治监督谈话,落实管党治党、管检治检责任,对基层院存在的问题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清单,细化具体措施,及时完成整改。狠抓“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三个自觉”检察队伍专项整治,认真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函询约谈、批评教育3人次。全面落实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整改意见,接受省院巡视的同时完成对1个基层院的政治巡察,压实主体责任,扩大辐射效应。
二、围绕服务大局,为美好淮南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要求,为新阶段美好淮南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示精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全年起诉黑恶犯罪案件23件131人,其中涉黑8件61人、涉恶15件70人。认真落实省院规定,挂牌督办案件11件,加大办案力度。采用一体化办案模式,上下联动,保证案件质效。紧扣“六清”重点任务,依法妥善处置涉黑恶线索37条,如期清结全部黑恶犯罪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脱贫攻坚,积极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起诉贪污侵占扶贫资金、侵犯农民利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8件。紧扣防范重大风险,严惩“套路贷、骗取银行贷款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依法批捕44件59人、起诉40件108人。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捕8件13人、起诉35件65人。将因案致贫返贫纳入司法救助,对33人发放救助金76.2万元,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突出使命,持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民企工作水平。受理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41件,均及时答复并依法分流办理;开展检察长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集中月活动,办理各类型涉民营经济案件14件举行公开听证会3场。注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稳妥处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依法不批捕5人,不起诉13人,提出从轻减轻量刑建议82件,依法决定不起诉某服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一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以“351”工程为抓手,在市工商联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开通96309服务民企热线电话和专用邮箱,建立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办理协助机制。全年召开公开听证会14场,走访民营企业33家,举行座谈会38场,赠送法律书籍1600余册,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法治环境。
积极参加防疫抗洪斗争。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提前介入涉疫案件8件19人,批捕4件4人,起诉8件10人。围绕生产销售劣质口罩、哄抬物价等摸排案件线索27件,就违法生产销售劣质口罩、规范冷冻食品储藏、销售链等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助力疫情防控。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采用远程提讯方式进行讯问,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积极参加“社区吹哨,党员报到”防疫志愿者活动,在防汛一线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组织400余人次参加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得到群众好评。
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完善。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办案分析行业管理漏洞原因症结,发出检察建议15条,均收到反馈,实现了“一建议、一追踪、一反馈”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就社会关切的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工作,就多家食品超市销售“毒豆芽”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市开展行业专项整治,达到“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其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办案情况通报》采用。针对砖瓦行业与煤矸石堆场治理、古城文物保护、加油站点综合整治等问题,组织听证会或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能部门参加,促进合力破解治理难题。积极主张损害赔偿,已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并实际缴纳生态修复金等235万余元。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200余吨,督促清理煤矸石堆场116处,修复被破坏的农用地20余亩,协助党委政府化解难题,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三、深化四大检察,全面履行各项监督职能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均衡充分发展。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针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重点发力,依法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形成打击合力,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命案28件31人,毒品犯罪案件79件96人,治理社会痼疾;着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群体性侵财案件,起诉70件126人,及时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大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分子打击力度,维护政治安全。为构建“平安淮南、法治淮南”贡献检察力量,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侦查监督,一年来,纠正遗漏同案犯44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77人,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79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件14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3件次,纠正漏捕13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9件,两级院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80件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7件,办理收监提请案件7件,办理刑事执行纠正违法案件4件,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核查工作专项活动,查实违规领取养老金人员203名,涉及违规领取养老金91万余元,确保公平正义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
做实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诉讼监督,提请省院抗诉12件,提出抗诉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9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6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7件,针对虚假诉讼问题重拳打击,办结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4件。做深行政诉讼监督,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提出检察建议8件,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导向,采取释法说理、组织调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5起当事人申请监督的行政诉讼案件,促进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行政机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一年来,公益诉讼案件立案94件,发出诉前行政检察建议71件,提起检察公益诉讼15件,支持公益组织提起公益诉讼1件。创新办案模式,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朱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公益诉讼案进行诉前和解听证,促使当事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等费用62万余元,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典型案例。切实针对社会治理“难点“堵点”,稳妥探索公益诉讼工作,就高层住宅外墙脱落等“高空坠物”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消除安全隐患;就3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探索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诉求获判决支持,为保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作出有益探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专项活动,促成王永才烈士陵园等英烈纪念设施修缮,社会公众利益得到全面保护。
自觉践行新时代法治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举措、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枢纽作用,不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稳步实施,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犯罪案件审结1987件2578人,认罪认罚整体适用率85.85%,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率98.82%,位列全省第一。坚决落实检察机关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切实履行反腐败职能,积极做好与监察委的协调配合和司法衔接,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22件23人,决定逮捕18件18人,起诉19件20人,有罪判决率100%。加强人权保护,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全年不批捕178人,不起诉471人,避免机械司法,助力修复社会关系,彰显司法温度。用心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理各类案件60件97人;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组织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与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关工委等共筑校园安全网,探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服务机制,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克服疫情困难积极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最大限度保障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畅通,全年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共接收群众信访件690件,
对符合条件的477件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认真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开展“温暖控申”便民服务,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得到充分展示,检察工作公信力明显提升。
四、聚焦队伍建设,打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注重党建引领。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强化检察机关政治属性,认真落实市委重点工作部署,开展“政治机关意识”系列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系统党建工作,建立党建工作联系制度,市院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分别具体联系指导一个基层院党支部,上下联动,提高党组织系统建设水平。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成果,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检察业务与队伍建设不断融合。
强化自身监督。突出监控重点,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发起流程监控46件次,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检察权正确行使。坚持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化,对当年办结的4687件案件开展“全覆盖”评查,促进办案质量提高,保证办案“三个效果”统一。集中组织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七个系列专项整治活动,落实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深化司法改革。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实施干部队伍分类管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院部署,积极开展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建立和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制定《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学设置考评指标、考评机制及计分规则,通过业绩考评促进办案质效和队伍素质提升。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市检察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省院、省、市政法委远程视频培训,全年累计培训1900余人次。
五、推进阳光检务,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自觉将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升司法公信力。
严格履行宪法职责。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对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逐条落实,全面整改。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暂行办法》,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监督。认真执行检察工作向人大备案制度,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法律文书208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710件,为律师提供服务960余件次。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群众代表等5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举行公开听证会76次、开展专题座谈会2次,虚心听取意见建议。
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持续打造“报、台、网、微”全覆盖媒体宣传矩阵,进行普法系列宣传活动,传播检察正能量。更新门户网站信息1020条,发布微博12311条、今日头条3861条、微信1117条、抖音115条,在全省“互联网+检察”排名稳步上升,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与淮南电视台合作拍播《法约淮南》栏目13期,方便媒体、群众零距离了解评议检察工作,让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持续保持全省第一位次,一年来在省以上期刊发表论文72篇,10余篇论文在国家级论文评选中获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集中体现在: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还不够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够到位,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检察业务薄弱环节尚未有效补强,行政检察、民事检察仍是明显短板;检察官专业素养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案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尚待完善;基层院建设仍需大力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的关键一年,各项任务繁重,责任重大。面对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检察职能,扎实走好群众路线,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始终坚持把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市委部署落实到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十二项重点任务”,从严惩治金融犯罪。着力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营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与约束的市场环境,促发展保就业保民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危害防疫、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做实检察官以案释法。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准确把握市委对淮南发展方位的科学判断,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的决策部署,实化细化服务举措。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稳妥处置重大敏感性案件,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战略部署,坚决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助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发展提速增效。
三是以更大力度建设平安淮南。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涉毒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量刑建议的能力和水平,主动防范社会矛盾外溢上行。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办案范围,积极、稳妥办理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四是以更硬作风履行检察职责。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扎实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监督制约,提升检察建议质效。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建立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质效。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五是以更严标准锻造检察队伍。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内心自觉。强化斗争精神,着力提升检察干警新担当、新作为。强化专业素能培养,补齐扎实推进新阶段履职能力短板。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意识形态管理,深化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新的使命,新征程期待检察机关新的作为。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砥砺初心,忠诚履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断前进,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作出更大贡献!
(责编:王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