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组干字〔2024〕37号市委组织部通知,市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汪国春、张继娟两名同志,于2024年3月到达退休年龄,从2024年4月份执行。
特此通知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4年3月26日
(责编:王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