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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听证方式审查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 4月8日上午,寿县人民检察院在推进司法透明和公正的新举措下,对乔某某等4人的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进行了首次公开听证。此次听证的目的是确保监外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响应了两高三部一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
听证会现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司法局工作人员受邀参加,共同见证和监督这一司法过程。承办检察官向在场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涉案人员的病情和治疗情况,并解释了适用的法律规定。听证员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对案件焦点进行了深入询问,确保了对罪犯病情、治疗经过和保外就医条件的充分了解。经过认真审议,听证员一致同意了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
此举不仅是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的严格执行,也是寿县人民检察院在监督刑罚执行方面的一项创新实践。通过公开听证,检察机关展现了其监督职能,确保了刑罚执行的公正性,同时也增强了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任。
检察听证制度的实施,是司法体系改革的重要一环,它不仅提升了司法决策的透明度,还为公众参与司法过程提供了平台。寿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此次听证,展示了其在推动司法公正和透明方面的坚定决心。该院表示,将继续推广和深化检察公开听证工作,让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知的现实。
此次听证的成功举行,标志着寿县人民检察院在保障人权、维护法律尊严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它不仅为其他司法案例树立了良好的示范,也为公众理解和支持司法工作提供了有力证据。寿县人民检察院的这一实践,无疑将推动整个司法系统向着更加公开、公正的方向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
(责编:王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