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院、市院各部门:
根据《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首次选任办法》的规定,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个人述职、考察考核、公示和党组研究等程序,市院党组确认以下21名同志为市院检察官助理(按姓氏笔划排序):
水 淼、付 蕾、冯 钢、江维忠、汤佩山、
杜春宁、李迎春、吴传伟、吴 雯、 宋 洁、张艳莉、
陈 梅、林 琳、易 超、岳 青、贺国云、殷山根、
曹 群、崔晓霞、程 龙、解战国、
特此通知
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月10日